没有遗嘱的房产继承适用法定继承规则,具体分配方式取决于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,不一定完全平分。以下是关键要点: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1127条,法定继承人分为以下顺序:
第一顺序:配偶、子女、父母;
第二顺序: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。
继承规则:
优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,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;
若无第一顺序继承人,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。
原则上均分: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一般平分遗产。
例如:去世者的配偶、1个子女和父母(共4人)健在,则每人分得房产的1/4。
特殊情形:
配偶先分一半:如果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需先分出50%归配偶所有,剩余50%再由所有第一顺序继承人(包括配偶)平分。
例如:夫妻共同房产,丈夫去世后,妻子先得50%,剩余50%由妻子、1个子女和丈夫的父母(共4人)平分,即每人12.5%,最终妻子共得62.5%。
协商不一致:继承人可协商不均分(如有人自愿放弃或部分人多分),但需书面同意。
代位继承:若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,其子女(孙辈)可代位继承。
丧偶儿媳/女婿:若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,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。
缺乏劳动能力者:对生活困难的继承人,分配时应适当照顾。
确定继承人:需所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协商一致;
办理继承公证:携带死亡证明、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;
过户登记:凭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。
无遗嘱时,房产一般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协商平分,但配偶可能先分得共同财产部分;
若协商不成,可通过法院诉讼解决,法院会考虑实际贡献、赡养情况等因素调整比例。
建议涉及多继承人时尽早咨询专业律师,以避免后续纠纷。